根据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团中央《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7号)精神,现就我省2013年度“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名额
2013年,我省计划选聘3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开展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开发和公共就业、社会保障等(“三支一扶”)服务。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西宁市45人,海东市45人,海西州55名,海南州35名,海北州40名,黄南州30名,果洛州25名,玉树州25名。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选聘的基本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四)自愿到基层服务。
三、选聘时间和程序
(一)宣传动员。8月8日-14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青海新闻网、省政府门户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等新闻媒体发布选聘公告,公布选聘计划、选聘地区和服务岗位等相关信息。各市州也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布本地区的选聘数量、报名条件、考试时间和地点、服务地区等信息,确保毕业生及时了解选聘的相关政策和情况。
(二)组织选聘。8月8日—9月25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选聘等工作。
1、报名和资格审查(8月8—16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8—14日;报考人员需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按生源地报名,各市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就近就地选聘的原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明确答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
2、组织考试。笔试和面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笔试由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命题并派专人监督巡视,各市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衔接确定选聘笔试地点,设置选聘笔试考场并统一组织考试。各地选聘笔试地点请于8月18日前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测试》。笔试时间为:8月24日。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地要抓紧做好面试、体检工作。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向各市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2张。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面试工作相关程序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见附件2)组织好面试和体检工作。
面试、体检工作结束后,请各市州于9月15日前将选聘人员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含电子版)报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协调工作管理办公室审批。
(三)派遣到岗。9月30日前,由各市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选聘人员到服务县(市、区)报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选聘人员签订《青海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协议书》(见附件4)。
四、管理和服务
(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区)的人才交流中心,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二)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并负责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考核与管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协议书》和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
(三)各服务单位须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加强对他们的培养与日常管理,建立联系制度,经常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并将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县(区)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试用期为6个月(含在服务2年内),试用期满,经服务单位考核合格的,留任继续服务;不合格的及时解除协议。凡解除协议的,要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协议书》中注明,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五)“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任何机关和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六)“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五、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市州要尽快安排部署“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选聘工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强协调,共同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考试选聘、管理服务以及经费落实等工作,确保选聘工作的顺利实施。
选聘工作结束后,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将选聘工作情况书面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海宾 0971-6306314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马英轩 0971-6166319 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健康状况要求
3、“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4、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协议书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 海 省 教 育 厅 青 海 省 财 政 厅
青 海 省 农 牧 厅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青海省扶贫开发局 共 青 团 青 海 省 委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健康状况要求
3、“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4、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协议书 |